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近期,浙江省公安开展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杭州富阳律师依据多年办案经验及相关案例,对串通投标罪进行详细分析。
从串通投标罪的证据标准来看,对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行为,可能难以找到确切证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从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来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为说明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我们选取了一些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富阳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372423167(微信同号)
案例一 通过挂靠公司围标
案号:(2017)闽0582刑初716号
案件事实:被告人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在晋江市英林中心卫生院、晋江市英墩华侨医院、晋江市东某中心卫生院的医疗器械采购中中标,事先就标的参数、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与时任晋江市英林中心卫生院院长及原英墩华侨医院、东某中心卫生院院长进行洽谈,后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挂靠三家有资质的医疗器械设备公司,并找其家属等人作为投标联系人,从而以“围标”方式顺利中标。
案例二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案号:(2021)浙0122刑初57号
案件事实:为中标项目,被告人联系有该项目投标资质的单位共同参与投标。被告人商定事先统一安排确定各联系单位的投标价格,利用部分投标单位低价投标拉低投标报价的二次均价,安排相应的投标单位在各个投标报价点位进行报价,增加其控制单位的中标概率,且明确中标单位拿出中标价的0.5%平均分给其他参与串通投标的单位。被告人分别联系各单位按照二被告人事先确定的商务报价制作标书进行投标。
案例三 借用资质、公司围标
案号:(2020)浙0108刑初227号
案件事实: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两次公开发布“曹操专车车辆贴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被告人得知后,向杭州某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温州某某用品有限公司股东潘某借用公司资质与其实际控制的杭州某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围标,最终均由某某公司中标后负责施工,中标项目金额共计961.1995万元。
案例四 与招标人串通指导报价
案号:(2020)浙0106刑初5号
案件事实:被告人胡某某系浙江某管理有限公司物流专家,负责该公司2018年集运中心干线运输CP项目商务谈判工作,同时系招标评委会的工作人员。被告人胡某某伙同朱某某,利用被告人胡某某在该项目中的职务便利,在某公司举行的物流运输线路招标项目中,多次与投标方相互串通,以指导报价、透露招标规则等方式帮助投标公司顺利中标。
案例五 投标约定中标后转让给某公司
案号:(2020)浙0110刑初705号
案件事实:被告单位杭州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罗某通过垫付投标保证金、统一安排错开报价、约定陪标公司中标后将项目交给某公司实际施工并收取相应管理费等方式,与杭州、桐乡等公司串通投标。最终由某公司中标工程;由杭州某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工程1标,由桐乡市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加固工程1标,由嘉兴市某公司中标II标段,由义乌市某公司中标水闸项目,上述4个项目中标后均按约定将工程交给某公司实际施工。
案例六 与招标人串通违规制定投标人资格要求
案号:(2019)苏1084刑初720号
案件事实:钱某安排黄某与被告人等人商议,由花半里公司作为B2安置小区项目管理方参与项目建设。被告人让黄某与戴永欣、招标代理单位负责人员刘某甲等人共同商议具体落实。在对B2安置小区项目、施井花园安置小区项目全过程管理单位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制定对花半里公司有利的投标资格要求,钱某安排联系陪标单位。
可能是由于串通投标的行为普遍存在,串通投标罪的最高法定刑仅为三年,通过聚法案例进行检索,串通投标罪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例为2097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判决的案例为1873个,从历年处理的结果来看,串通投标情节较为轻微的,争取不起诉可能性比较高,即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也存在适用缓刑的空间。
13年 (优于85.62%的律师)
1次 (优于73.87%的律师)
11次 (优于94.71%的律师)
11357分 (优于95.96%的律师)
一天内
334篇 (优于99.04%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