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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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作者:石志忠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浏览:454次举报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只举办结婚仪式,但未领结婚证,现在怀孕,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孩子也不想生了,想做人流,问对方能主张彩礼吗?

律师解答:尽管办了结婚仪式,但因没有领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上只认为是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婚姻关系。依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至于是否人流,由你自己做主,因为你有生育权,且人流与是否退还彩礼没有必然关系。当然,如果生了孩子,依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石志忠律师,执业机构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业务谈判,起草、审查经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120********87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合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