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忠律师
石志忠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5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南京执业1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作者:石志忠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2日分类:行政法浏览:256次举报

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最近交警十大队在路上巡查时,拦截到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往医院赶,去看望生病住院的年近百岁的老母亲。通过交警的释法,他认识到违法及危险性,表示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交警对其处罚200元,合适吗?

律师解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没过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依据前述法律规定,该老者无证驾驶机动车,但没有造成什么后果,年龄超过75岁,认错态度也较好,交警部门对其按下限200元进行处罚,是比较恰当的。


石志忠律师,执业机构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业务谈判,起草、审查经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120********87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合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