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忠律师
石志忠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5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南京执业1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交警部门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作者:石志忠律师时间:2017年02月17日分类:交通事故浏览:314次举报

交警部门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某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小轿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当即报警。现在住院一周了,还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问交警部门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律师解答: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警方应在多长时间内出具事故认定书,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结合前述规定,某女士的交通事故认定还未过期限,如果过了十日内仍未出具事故认定书,可以向处警警官具体询问一下原因。


石志忠律师,执业机构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业务谈判,起草、审查经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120********87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合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