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由:离婚纠纷
代理律师:关宏静律师(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诉讼地位:原告方诉讼代理人
结案方式:判决
案件结果:全面胜诉——准予离婚;婚生女抚养权归被告但原告取得合理探望空间;原告仅需支付每月2000元抚养费(被告主张6000元未获支持);在多项财产分割中成功为原告争取到净收款82995.81元;被告主张的过错损害赔偿及隐匿转移财产等指控均被驳回。
二、基本案情
原告A与被告B于2019年2月1日登记结婚,2019年8月26日育有一女C。2024年4月7日,被告曾起诉离婚,法院于2024年5月28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后,原告尝试与被告沟通修复关系,均无法实现。因单位经济效益下滑、工资降低,原告无法继续偿还房贷及其他贷款,银行已开始催债,征信受到影响,为弥补损失必须尽快出售房产,但被告坚决不同意,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被告在诉讼中提出多项抗辩和反主张:同意离婚但指控原告存在婚内出轨行为,要求认定原告为过错方;主张女儿应归其抚养并要求原告按每月6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要求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判归被告所有;主张原告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要求对原告少分或不分财产;另主张原告婚内出轨应赔偿精神损害及物质损失。
争议焦点:
原告是否存在婚内出轨过错行为;
婚生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车辆、投资股权)如何分割;
原告是否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是否存在共同债务及如何分担。
三、律师工作与诉讼策略
(一)精准把握诉讼节奏——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争取主动权
本案中,被告曾于2024年4月先行起诉离婚被驳回。被告再次起诉意愿不明的情况下,关宏静律师果断代理原告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牢牢把握了诉讼的主动权。这一策略使原告能够在财产分割、债务认定等核心问题上率先提出诉讼请求和证据框架,有效避免了被动应诉的不利局面。
(二)系统梳理财产证据——构建完整的财产分割方案关宏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估值:房产及车位: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130.46平方米)及车位使用权,购房款1830293元,贷款1460000元,双方确认现价值1700000元;车辆:原告工作单位中健公司全款365000元购买车辆,以奖励部分首付方式奖励给原告,其中48000元为原告婚前车辆作价抵顶,现价值180000元;投资股权:原告在中健公司投资612282元,亏损13900元,净价值598382元;共同债务:除房贷及车款外,双方均认可的债务为投资和装修贷款,剩余140470.47元。关宏静律师针对每项财产逐一制定分割方案,确保原告在财产分割中获得公平合理的份额。
(三)有力反驳过错指控——化解被告多项不利主张
被告在诉讼中提出原告存在婚内出轨行为,要求认定过错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关宏静律师针对被告提交的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准确指出仅凭部分录音与聊天记录无法证明存在实质性的出轨或与他人同居行为。法院最终采纳了该代理意见,认定无法对原告是否存在出轨行为作出认定,驳回了被告的侵权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四)有效抗辩隐匿转移财产主张——维护原告财产权益
被告主张原告通过多笔转账和取现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从中国银行卡取现878600元、从交通银行卡取现80000元、向案外人转账150000元、500000元及多笔微信转账等。关宏静律师针对每一笔转账和取现逐一提供证据进行说明,证明相关转账多发生于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且均有合理用途。法院最终认定不能认定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驳回了被告要求返还或分割的主张。
(五)合理应对高额抚养费诉求——大幅降低抚养费标准
被告主张原告月收入可达20000元,要求按每月6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关宏静律师向法庭充分阐述了原告现无稳定收入的客观事实,并结合婚生女所在地生活消费水平,提出了合理的抚养费标准。法院最终仅支持每月2000元抚养费,远低于被告主张的6000元。
(六)厘清共同债务范围——避免原告承担不合理债务
被告主张除房贷、装修贷款外不存在其他共同债务,并指控原告伪造向其母亲的借款证据。关宏静律师准确援引《民法典》第106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对于存在争议且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债务,主张在本案中不予处理、由案外人另案起诉。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避免了原告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迫承担争议债务。
(七)专业驾驭庭审——在被告全面进攻中实现利益平衡
本案庭审中,被告提出了过错损害赔偿、隐匿转移财产追索、高额抚养费、全部财产归被告等多项诉求,攻击面广、主张力度大。关宏静律师在庭审中有力驾驭法庭节奏,针对被告各项主张逐一精准反驳,最终在法院判决中实现了原告净收款82995.81元的有利结果。
四、裁判结果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关宏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准予离婚;
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被告主张6000元未获支持);
房产及车位归被告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分劈款181290.65元;
车辆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车辆分割款35330.70元;
投资股权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分割款299191元;
共同债务(装修贷款等剩余140470.47元)由原告偿还,被告向原告支付70235.24元;
原告共向被告支付财产分割款82995.81元;
驳回被告的过错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隐匿转移财产追索等全部主张;
案件受理费12395元由双方各半承担。
五、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对抗性强、争议点密集的离婚纠纷案件,关宏静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第一,诉讼主动权的精准把握。在被告曾起诉离婚被驳回的背景下,果断代理原告主动提起诉讼,将诉讼主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为后续各项主张的推进奠定了战略基础。
第二,财产分割方案的系统构建。对房产、车辆、投资股权、共同债务等多项财产逐一梳理估值,制定科学合理的分割方案,在错综复杂的财产关系中为原告争取到净收款82995.81元的实质利益。
第三,多项不利指控的有效化解。面对被告提出的过错认定、隐匿转移财产、高额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多重攻击,逐一精准反驳,最终全部未被法院支持,堪称“防守反击”的典范。
第四,法律适用的精准与庭审驾驭能力。准确援引《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4条、第1087条等规定,在被告全面进攻的庭审局面下保持清晰的法律逻辑和有力的反驳节奏,充分体现了一名资深家事律师从证据梳理、法律适用到庭审应对的全流程专业把控能力。
本案充分展示了关宏静律师在高对抗性离婚纠纷中的综合诉讼能力——既能在财产分割中精算每一笔账目,又能在过错指控、隐匿财产等“防守战”中稳住阵脚,最终在判决中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关宏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