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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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践当中买卖房屋的一些问题

作者:周乐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31次举报
2016-12-22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俗称的期房是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付款情况签订购房合同了,银行按揭付款的,交齐首付款后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一次性付款的需要全款到位后才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
 选房(同时签预购房协议)→交首付(同时签商品房认购书)→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开发商收回了预购房协议及商品房认购书)→办理贷款(同时缴纳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 开发商只能在预售许可证下来后才能和你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周乐律师,男,合伙人律师,民事一部委员会主任、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5年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法学系,获司法部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汉中
  • 执业单位:陕西众致(汉中) 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10720********8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刑事辩护
陕西众致(汉中) 律师事务所
1610720********85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