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周乐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17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被告人周某某患有精神病,处于长期接受治疗状态,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持刀行凶造成他人重伤。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其违法刑法被评定为部份刑事责任能力。该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家属不服上诉,后该案进入二审程序。
2、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虽触犯了法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一审法院对其判决量刑过重,故请求二审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观恶性不大、已取得受害人谅解、认罪悔罪、坦白等犯罪情节,请求依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其依法改判,减轻量刑。
3、该案进入二审程序后,书面审理。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周某某2年有期徒刑。上诉人达到了上诉要求减轻处罚的目的。本案圆满告终。通过该案,辩护人也受到了鼓舞与启发。很多刑事案件二审都是以维持原判为主,在明知改判可能性不大的前提下,依然坚持上诉显然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上诉不加刑原则,即使案件不改判也不会加重当事人刑罚,因此只要有一线希望,作为辩护人也不会轻言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