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金坛法院执行局吗?我叫刘大伟(化名),之前有一笔执行案款没有履行,请问我该怎么支付啊?”接完电话,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露出了会心的微笑,又是一名主动要求履行义务的老赖。
2010年5月,家住安徽省郎溪县的刘大伟与金坛金太阳汽车运输公司(化名)签订挂靠合同,将其购买的货车一辆挂靠在金太阳公司经营。合同签订前两年,双方一直合作较好,但从2012年5月起,刘大伟不再按时缴纳管理费,人车均不知去向。无奈,金太阳公司向法院起诉,传票送达后,刘大伟仍拒不到庭。2012年10月15日,金坛法院缺席判决,双方汽车挂靠经营合同解除,刘大伟给付公司拖欠管理费25000元。
判决后,金太阳公司向金坛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刘大伟是外地人,执行法官在金坛内未查找到其任何财产,电话能接通,但也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2013年2月,金坛法院执行局将此案件委托安徽省郎溪县法院执行。当地法院调查后回函称:“刘大伟家庭困难,仅有两间破旧房子,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金坛法院只好将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金坛法院将刘大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大伟因在外地无法乘高铁、飞机,严重影响了他的业务。无奈之下,他主动“自投罗网”,主动将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将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航空公司、铁路等系统对接,限制其乘座飞机、高铁等高消费,全方位挤压那些有钱不还的老赖们的生存空间。从2015年1月起,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们,无论在什么网站或航空公司售票点购买机票,均会被电脑自动拒绝。
此次专项行动以来,金坛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每天都能接到老赖们主动要求履行付款义务的电话。专项行动对拒不到法院、企图通过“消失”拖延履行的被执行人起到了有力的打击作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治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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