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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用于规范利润分配、股东会决议程序

作者:饶婷婷律师时间:2026年03月10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0次举报



(适用于规范利润分配、股东会决议程序,防范“无盈而分”、选择性分红和程序瑕疵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金额]元。
住所:[地址]。
成立日期:[日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范围]。 

第二章 股东与注册资本
第三条 股东出资总额为[金额]元,出资方式:[货币/非货币],出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第三章 股东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议事项包括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条 股东会会议召集:由董事会召集,提前[天数]日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包括会议议题、时间、地点)。通知方式:书面/电子邮件。
第六条 表决程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普通事项;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法第十六条)。
第七条 会议记录:由秘书记录,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决议自形成之日起生效,未经股东会决议的利润分配无效。

第四章 利润分配
第八条 公司分配利润的前提: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税后利润(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第九条 分配原则: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外,不得选择性分红。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条 禁止“无盈而分”:若违反,违规股东退还所得,董监高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变相分红(如以补偿款名义支付)。
第十一条 分配程序:股东会决议后[天数]日内执行,记录于财务账册。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股东会授权,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数]份。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提交[法院/仲裁机构]。 

股东签字:
[股东1]: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股东2]: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风险防范点:章程明确程序、回避表决和分配前提,防范程序瑕疵和“选择性分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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