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是常州某化工公司股东,因离婚纠纷与其他股东闹掰,被公司以 “抽逃出资 + 侵占财产” 为由召开股东会除名。但她在被除名前曾申请查账遭拒,于是起诉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结果一审、二审均被驳回!
争议焦点:
? 工商没变更,但股东会决议除名了,还算股东吗?
? 法院说:在股东会决议有效前,你可能已经不是股东!
1. 除名程序合法吗?
公司提前 15 天通知刘某某召开股东会,明确议题是 “讨论除名”,符合《公司法》要求;
2. 除名理由成立吗?
公司另案起诉刘某某抽逃出资 135 万 + 侵占 160 万,虽然还没终审判决,但股东会基于现有证据表决除名,法院不干预内部决策;
3. 知情权还能行使吗?
法院认为:既然股东会已决议除名,在该决议被法院撤销或确认无效前,你不再是合法股东,自然无权查账!
律师提醒:
1. 股东除名有门槛:
· 仅限 “未出资 / 抽逃全部出资” 或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且必须经股东会表决(其他股东需回避);
· 要提前通知拟除名股东,给其申辩机会。
1. 工商登记≠股东资格:
即便没变更登记,一旦股东会有效决议除名,股东权利就可能终止,查账、分红等都没戏。
2. 救济途径要及时:
对除名决议不服,要在 60 天内起诉请求法院撤销或确认无效,否则超期就真的 “出局” 了!
给创业者的教训:
? 股东间有矛盾时,先通过章程约定的 “股权回购” 等条款解决,别直接走到 “除名” 这一步;
? 公司要除名股东,务必保留通知、表决、证据固定等书面材料,避免程序违法;
? 被除名股东别慌,第一时间找律师分析决议效力,别错过 60 天起诉期!
这个案例说明:股东资格的 “去留”,不看 “面子” 看 “程序”!你觉得公司能仅凭股东会决议就除名股东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