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婷婷律师 09:00-21:59
饶婷婷律师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深圳合同纠纷律师|深圳股权纠纷律师|
1341864712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公司股东、发起人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饶婷婷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71次举报


老张在公司做董事,有一次他来问律师,说公司有三位股东,注资本1000万,都还没有实际出资,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早就到了,他要不要提醒其他股东尽快完成实缴出资。

律师说当然要啊,因为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没有履行出资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同理,在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设立时认缴出资的股东负有的出资义务与公司增资时是相同的,因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督促股东出资的义务。要不然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外部债权人可以起诉董事、高管,要求赔偿呢。

老张听完大惊失色,他以为董事高管只有勤勉尽责义务,没想到还有催缴出资的义务,不催缴还要跟着一起赔偿。律师安慰他也没事,董事、高管赔偿后还是可以向没有出资的股东进行追偿,钱还是可以要求回来的。


饶婷婷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2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执业12年
    • 13418647121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5.4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6次 (优于95.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1次 (优于96.6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7807分 (优于98.2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3篇 (优于99.56%的律师)

    版权所有:饶婷婷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88128 昨日访问量:37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