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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股权转让款转为欠款后,起诉是按照股权转让关系还是民间借贷关系?

作者:饶婷婷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85次举报

话说小李上次那个股权转让款尾款还没有付清,因为资金紧张,给对方呢打了个欠条,欠条上约定1个月后付清。但1个月过去了,小李还是没有给。这不对方起诉到法院了。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小李,要求小李还清欠条上写的欠款。律师一看,这不对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也就是说,小李可以提起抗辩,提交股权转让合同,证明这份欠条实际上是剩余股权转让款转为欠款,双方实际上是股权转让法律关系而非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要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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