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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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嘉律师说法——买房时,卖家反悔怎么办?

发布者:李思嘉律师|时间:2017年07月06日|分类:房产纠纷 |439人看过

在购房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卖家反悔反悔的情况,此时,作为买家一方该怎么办呢?

买家刚刚交付了定金,但还未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此情况下法律关系较为清晰,相当于预购房合同,合同标的为标的房屋的购买权。卖方若发生违约行为,不愿卖房,买方可向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或主张违约金赔偿。

例如小明准备把房卖给小红,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房价飙升,小明反悔,这时候小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约后果】

1、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

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可主张强制过户:

(1)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2)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3)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

(4)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5)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

这里要注意的是:

(1)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卖方已经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售房人已经无法实际交付房屋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了。

(2)法院只可能判决强制过户,但是并不能由法院判决或裁定户口迁出。

2、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

在具体的诉讼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1)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

(2)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

(3)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

3、双倍返还定金

若法院判决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若房屋价格上涨部分已经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那么超过部分的金额也是购房人的实际损失),那么守约方还可向违约方主张赔偿其损失;否则,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是不能同时适用的;但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其一,不可同时适用。

此外,至于买方选择何种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买受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而定,出售人作为违约方是无权选择解约的,选择权在于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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