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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处理实务操作

发布者:王院中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915人看过

借款纠纷处理实务操作

王院中律师  山东舜翔律师集团

借款纠纷是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常见的一种纠纷。公司未清偿银行到期债务的,除双方达成协议外,银行一般都会将债务人诉至法院。对公司企业来说,解决此类纠纷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应诉。

原告银行已将公司诉诸法院,作为被告人,公司应积极准备应诉。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根据该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该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所涉证据:

所涉证据主要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一般情况下,证据均具关联性、合法性,且能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借贷关系,故以其为依据作出的判决将对公司不利。

3、不利后果:

(1)败诉结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现存证据,公司将处于不利地位,这将导致公司极有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2)拍卖程序。

如果公司不能还清贷款,同时又不能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经原告方申请,将进入拍卖程序。

(3)股东责任。

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不实,股东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的,公司资产及其他价值不能还清所欠债务,股东将在该范围内承担个人责任,股东个人财产将被列入还款范围。

 4、补救措施:

(1)延长相关程序。

采取有效的诉讼策略,将会延长还款时间,将为公司赢取宝贵的发展机会。

(2)协调法院,争取调解。

在此过程中,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特别是要与法院积极沟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争取在法院的主持下成功达成调解。

二、法院调解。

如上所述,在该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径直判决将使公司处于不利地位。法院调解结案或在法院调解下达成有关协议将是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在拖延诉讼时间的过程中,力求达成调解将是公司努力的方向。

三、续贷减压。

条件许可,公司可以考虑续贷的可能性。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续贷可以使得公司度过紧张时期,并不断发展壮大。

综上,必须做好银行和和法院两方面的工作,要通过“谈”和“拖”的方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即“以谈促和”。

王院中律师执业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公司与银行借贷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娴熟的诉讼技巧和策略,愿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王院中  律师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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