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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发布者:王院中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劳动纠纷 |10753人看过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济南----工程有限公司,住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花园19-2-12。法定代表人:刘--,职务:经理。

被答辩人:孔--,男,汉族,1965年7月21日出生,住山东省曲阜市XX乡--村-号。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已经就被答辩人摔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妥善解决。

2011年1月20日,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报酬及伤后赔偿已经与其清帐完毕。这是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达成的合意,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被答辩人再次起诉答辩人至法院,完全违背了双方之间的约定,属于恶意诉讼,建议法院驳回起诉。

二、被答辩人摔伤后答辩人并非对其不管不问。

被答辩人摔伤后,答辩人及时将其送至临邑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住院期间答辩人为被答辩人购买便盆、毛巾等生活用品,并派两人照顾护理,其中一名陪护人员孔 --是被答辩人哥哥,公司照常发给孔--工资,另一名陪护人员陈--,公司经理助理,为被答辩人洗手洗脸,照顾无微不至。2012年1月10日,被答辩人伤愈后还到答辩人工地做工,答辩人仍按原有报酬标准进行支付。可以说,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已经仁至义尽。

三、被答辩人------。

综上,----------。

此致

济南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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