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粉丝我问,民法典1042条说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不是以后就不用收彩礼了?收彩礼是违法的对吗?
这么解释太片面了!是对法条的错误理解。
这个1042条不是新的法条,在2001年修正婚姻法(现行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这不是新规定。
法律没有禁止彩礼,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和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
但是男方按照当地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的金钱的行为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