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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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拖车,拖车费谁支付?扣车扣多久?

作者:张颖律师时间:2018年10月01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934次举报

拖车费用由谁来承担?

交警采取强制措施扣车的行为,拖车费用应该由作出决定的交警部门来承担。

如果是事故施救行为就属于事故损失,应该由责任当事方来承担。

施救费用也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也会承担这一笔施救费用。


车上所载的货物会不会被扣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第39条第2款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该条款具体可以理解为:

1、扣留事故车辆时,除违法物品外不得扣留车辆所装载的货物。严禁扣留货物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抵押。

2、为调查需要应核实车辆所载货物的重量、体积,以确定车辆是否超载、货物损失的多少等事故事实。


被扣车辆多久可以放行?

因为其他违法行为被扣留的车辆,在违法行为消除或及时处理后就会放行,下面我们主要说说因收集证据被扣留的事故车辆多久会放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第49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51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张颖律师为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合伙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