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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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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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圈侵权了吗?

作者:张颖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3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346次举报
发布他人图片 你经过授权了吗?

很多人遇到好玩好看的网络图片都会随手保留,包括摄影照片,也包括动漫美术作品。这些图片往往不知来源、不知作者,在发布朋友圈时也就随意上传了。殊不知,一张小小的图片也可能引发著作权侵权风险。
其实,很多网上的图片都是具有著作权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擅自在网络上传播其作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在网络上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未经许可随意上传,属于侵犯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在没有其他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可能构成侵权。
法官提示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摄影师和动漫原创作者通过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方式积极维权并获得赔偿。对于“指尖一族”,在上传图片发布朋友圈的时候应当做到:
 不明来源的图片尽量不上传;
 发布他人图片应取得权利人授权;
 合理使用他人图片要注明作者和出处;
 收到侵权通知要及时删除。


公众号吐槽 影响他人名誉了吗?

近年来,微信公众号、知乎等互联网自媒体异军突起。然而,不同于传统媒体较为严格的发布监管模式,自媒体往往缺乏事前的监管,涉自媒体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其中,企业公众号在网上随意吐槽不仅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诋毁。
某公司从事留学中介服务,为宣传推广开设了微信公众号。该公司在推送的一篇文章中称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另一公司“抄袭狗”“做贼心虚”“坑骗客户”。该文章阅读量较大,亦被广泛转发。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官提示
很多企业在经营自媒体微信号以及发布朋友圈时,可能因发布不当内容而侵害到他人合法权益。
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发布信息需提高注意义务,杜绝发表不实言论、进行商业诋毁或不正当竞争。
被侵权的公司及个人应提高自我保护及维权意识,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借助专业机构通过公证流程、可信时间戳等方式进行举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张颖律师为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合伙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