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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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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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的风险你知道吗

作者:张颖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83次举报

亲朋好友向我们借车,不借担心坏了之间的情谊,不好意思说拒绝。而借了又更加担心了,因为出了事不仅要面临失去爱车的风险,自己还有可能要承担原本不必要的责任。那么,借车之前就请注意了,这四种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

1哪4种情况要担责?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没有亲自驾驶,只是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规定可看出,借车给请朋好友,下面四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你有过错: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还是出借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车的请朋好友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仍然出借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亲朋好友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但你仍然出借的;
(4)还有一些可认定你有过错的其它情形。

2出借爱车应注意哪些问题?
(1)车辆存在隐患时“不借”。车子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都不能出借。
(2)借车人无驾驶资格的“不借”。弄清楚借车人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不弄清楚的不要借。
(3)借车人不能安全驾驶时“不借”。出借前先弄清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甚至有没有吸毒嗑药等,不能安全驾驶的千万不能借。
(4)借车人是未成年人的“不借”。未成年人出交通事故需要担责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但车主因未能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也不能免责,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因此提醒车主们不要随便出借爱车,没车的人也不要仗着关系好,随随便便借别人的车,因为借车有可能等于你正在消耗与车主的情谊。


张颖律师为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合伙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