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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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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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发布者:刘永胜律师|时间:2015年11月17日|分类:法律顾问 |708人看过

诉讼时效适用范围一般只能由法律规定,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适用余地。依照我国民法相关规定,诉讼时效至适用于债权请求权,绝对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原物等)与占有保护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1年的,《民法通则》第136条: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3年的,《环境保护法》第42条、《海商法》第265条

三、4年的,《合同法》第129条。

分析展开:一般的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1年,如打架斗殴、车祸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但如果属于产品责任导致的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2年。

加害给付情形下的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的选择:产品责任(属于特别侵权责任的一种)诉讼时效为2年。这与第136条第(2)项的1年规定不同,后者禁止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违约之诉(属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其诉讼时效也有可能不一样。普遍认为,《民法通则》第136条第(2)项为违约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1年);《产品质量法》第45条侵权之诉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2年)。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此处知道的对象包括:权利被侵害的事实;权利被侵害的程度(状态);侵害人为谁)起算。在实践中,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

可中止的事由发生时间被限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若发生在6个月之前,分为两种:1、若在最后6个月前中止事由消失的,则不发生中止的法律后果;2、若中止事由持续到最后6个月之内的,则自最后6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中止,待将来中止事由消失后再接着计算6个月。

举例说明:甲于2009年3月1日打伤乙,当日花去医疗费100元人民币。同年8月1日,乙又出交通事故,被撞伤成植物人,1年后伤愈苏醒。则乙至迟应在(2011年2月1日)起诉甲偿还1000元以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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