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挂靠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由个人与房屋买受人签订商品房合同的效认定。个人挂靠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一般确权在房地产开发商名下,个人与屋买受人签订商品房合同的效力认定,可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个人以开发商的名出卖商品房,因个人与开发商之间一般都有合作协议,可以认定为有效合同。第二,人以自己的名义与房屋买受人签订商品房合同的,被挂靠开发商授权挂靠人出卖商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合同。被挂靠开发商没有授权挂靠人出卖商品房的,且没有取得地产开发商追认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此种情况无法办证。
2.房地产开发商以建成的商品房折抵工程价给予施工方,施工方挂靠房地产开发再行转让的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此种情况与个人挂靠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房地产效力认相同。
3.个人购买整栋楼房,未办证,与房屋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此种情
涉及偷逃税收和炒楼花问题,有争议。一般情况下,如能够办理房产证,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摘自《房地产纠纷裁判标准规范》,吴庆宝、刘子平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9 年 10月第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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