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海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拆迁安置继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 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 履行

发布者:孟海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487人看过

     为遏制当前部分一、 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过快,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 由于相关政策不断升级且陆续出台, 实务中因合同订立、 履行等遇到阻碍而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 有的还诉至法院。 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不同情况, 作出妥善处理。 本案中, 由于张某被认定为限购对象, 不具备购房的主体资格, 人民法院不宜判令合同继续履行, 应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不过, 结合双方履约情况分析, 张某作为守约一方, 已经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李某也依约履行,双方完全可以在政策出台前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合同目的就能够实现。
     因此, 对张某请求合同继续履行的主张虽不能支持, 但是张某主张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所受损失的合理诉求, 人民法院还是应当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予以保护。
索引:《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第 57 辑) 第 244-245 页。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