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万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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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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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什么时候回归岗位工作?

作者:池万浩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39次举报


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经常会有朋友问,“我工伤后,还没痊愈,老板却让我回岗位工作,我要不要回去工作?对以后的赔偿有没有影响?”

首先要明确的是,劳动者受伤后,理应痊愈后再返回工作岗位,这是法律明确保护的。而且工伤后,劳动者养伤期间的待遇与原来的一样,企业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而现实中,在劳动者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老板出于经济角度考虑,会提出让劳动者回去工作,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例如打扫卫生。而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也出于对老板的信任,往往会回去工作。

那么,在没有康复的情况下,劳动者要不要回去工作?回去工作对以后的赔偿有没有影响?

我以自己亲手经办的案件为例,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彭某是电镀企业的员工,20193月初来到企业工作。20194月初彭某在工作中受伤,肋骨骨折。彭某受伤后,电镀企业老板垫付医疗费。20195月初,即彭某受伤后一个月,电镀企业老板要求彭某回单位工作,此时彭某并没有完全康复,身体仍然能感受到轻微的疼痛,于是拒绝马上回岗位工作。企业老板提出回企业后可以从事扫地工作,并认为彭某完全可以胜任扫地工作,如果不马上回公司上班,那么以后也不用回公司工作了。

在这种情况,彭某在仅仅休息一个月,没有康复的情况下就回到工作岗位。之后彭某因为工伤赔偿问题,与老板发生矛盾。进而诉诸法律。

彭某的工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后委托我为他的诉讼代理人。

201912月,我们向瓯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向仲裁庭出示《医疗证明书》,该证据上有医生建议的休息时间(建休三个月)。而企业方的律师则再三强调实际休息时间只有一个月,认为彭某受伤后第二个月就回公司上班,说明一个月就已经康复,误工期(停工留薪期)只有一个月,要求仲裁庭只支持一个月的误工费。

从该案件中,我们可以知道,劳动者无论是出于健康的考虑,还是出于经济的角度考虑,都应该在康复后再回工作岗位。

康复之后再回到工作岗位,这是对自己的身体负责,也是法律保护的权利。同时也可以避免在以后解决问题时,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池万浩律师,现为浙江开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学士.多年从事法律工作.是神的信仰者.也是公平正义的信仰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浙江开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9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