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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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主任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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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如何主张赔偿?

作者:杨志峥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5次举报


【基本案情】

2013年,刘某驾驶货车在XX公司厂区内公路行驶左转弯时,与骑自行车的保洁员马某发生刮擦,马某头部被碾压当场死亡。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XX劳务公司承包XX公司的卫生保洁工程后,派遣员工马某到XX公司工作。案发时,马某正在履行职务工作。案发后,XX公司委托XX劳务公司就本案的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与马某的家属进行沟通,并达成了相关的协议,约定交通事故及工亡事宜共赔偿马某家属经济损失70万元,当日付清。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马某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XX公司及XX劳务公司就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法院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已就本案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已履行,且赔偿金已弥补其所受损失,故对原告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请不予支持。

【诵盈律师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杨志峥律师提示,虽然在受害方因交通事故死亡,其近亲属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是若双方私下就相关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并实际履行的,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求不予支持。交通事故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当事人,不仅仅包括受害方、肇事者,还包括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当事人双方的工作单位等,若肇事者并非真正的车主,而且车主对事故存在过错的,受害方还有权利向车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害方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利申请工伤。在我们代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有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创伤,需要进行多次手术才能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当事人在就二次手术等医疗、复原费用等主张权利时,往往受到阻碍,因此建议发生交通事故后,先咨询有关专业律师,避免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诵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杨志峥 专注遗产继承家事服务14年 擅长领域: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遗嘱纠纷、遗产诉讼、家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6
  • 擅长领域:继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