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会有很多看似和睦的家庭因为家庭暴力而面临破裂的危机,家暴伤害的不仅仅是家人的身体,而是不断的消耗着家人之间的爱。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是四种法定离婚情形之一。那么,夫妻一方存在家暴行为的是否会对财产分割有影响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就因家庭暴力而离婚引发的财产分割问题作出了如下解答。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一方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进行殴打、残害等身体伤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作出了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因此,家庭暴力并非仅限于夫妻一方对配偶施暴,受害人只要是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内的亲属就能构成家庭暴力。
离婚时,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因此若因为家庭暴力而选择与配偶离婚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由于家暴确实对夫妻双方感情影响较大,双方在离婚时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现实生活中因家暴选择离婚的,一般都会选择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杨志峥律师提示,家庭暴力的施暴方属于过错方,故在分割财产时法律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若因一方的家暴行为导致受害方需要治疗或者无法正常工作的,在财产分割师也应适当照顾。不过,离婚诉讼中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一般较复杂,最好找到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杨志峥律师在办理大量的离婚案件当中,尤其是涉及到家暴的案件杨志峥律师多数会为所代理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妇女保护令》,从而严格限制对方进行的人身侵权行为。这样能够有效地保证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免受对方的再次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