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刑法的效力范围即适用范围包括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发生、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本篇文章我们跟随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志峥律师的讲解首先来了解一下刑法的空间效力的四个基本原则。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要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它一共包括四个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我国刑法采用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其他原则。下面我们对这四个原则进行详细的解读。
属地原则
即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这一原则以地域为界对在本国犯罪的人进行有效的打击,维护我国的秩序。
属人原则
即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法。这一原则主要是体现我们国家对于本国人员的犯罪的管理,体现了国家对于公民的负责任的态度。
三、保护原则
即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该原则主要体现了国家维护本国与本国人民利益这一核心。
四、普遍原则
即以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还是外国的,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都适用本法。四个原则不是孤立的,都有自己的管辖范围但是都存在其局限性,四个基本原则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协调。我国刑法采用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其他原则既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的维护,又能从多角度打击犯罪,符合多数国家的利益追求。
我们这次讲到的四个基本刑法空间效力原则不知道你有没有理解,希望我们的讲解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