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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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继承人争夺四套房产,杨律师用“一揽子方案”平息纷争

发布者:杨志峥 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57人看过 举报

2025-12-24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周某景、周某慧

原告代理律师:杨律师

被告:柴某凌、周某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


在家庭继承纠纷中,最难处理的,往往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而是那些被房产证牢牢捆住的亲情记忆,以及对未来生活截然不同的期待。当一位年近耄耋的父亲,只想卖掉没有电梯的老房,换一处能安稳度过晚年的电梯房;而儿媳却以“权益保障”为名,要求他放弃对儿子遗产的继承权,这场纠纷,早已超越了对错的边界,成为亲情、现实与法律之间的一场漫长跋涉。


01.案情介绍

周某景与秦某玉相守多年,育有一子周某勤、一女周某慧。2018年7月,秦某玉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2024年5月,儿子周某勤又因意外离世,留下妻子柴某凌和儿子周某松。家庭的财富,凝结在北京的四套房产中,却也因不同的登记状态,埋下了矛盾的种子:

·海淀区双榆树房屋:登记在周某景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西城区三里河房屋:登记在秦某玉名下,同样为夫妻共同财产;

·石景山区房屋、中关村房屋:登记在柴某凌名下,属于其与周某勤的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秦某玉去世后,其名下遗产应由丈夫周某景、儿子周某勤、女儿周某慧依法继承。然而该部分遗产尚未实际分割,周某勤便先于父亲离世。由此引发了典型的“转继承”问题:周某勤继承自母亲的份额,连同其个人财产,一并转由其继承人——妻子柴某凌、儿子周某松以及父亲周某景再次继承。

随着年岁渐长、腿脚不便,周某景希望出售位于海淀区的老房,置换一套带电梯的住房,以便安度晚年。女儿周某慧对此表示理解,也明确表示愿意将自己继承自母亲的份额赠与父亲,但与儿媳柴某凌的协商却陷入僵局。

柴某凌提出明确条件:周某景需支付两套老房折价款150万元;同时,放弃其对石景山及中关村房屋中周某勤份额的继承主张,方能配合办理过户、处分手续等。在柴某凌看来,这是保障自己和儿子权益的“公平交易”。但在周某景和周某慧看来,这无异是“漫天要价”。随着协商彻底破裂后,为打破僵局,周某景委托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所委派杨律师代理此案,将儿媳柴某凌及孙子周某松诉至法院。


02.案件焦点

1. 柴某凌的高额对价是否成立:150万元折价款+要求放弃继承权,究竟是合理协商,还是明显超出其法律应得份额?

2.多套房产、多人共有如何分割:四套房产权属不同、共有人交叉,又无法实物拆分,在房屋价值无争议的前提下,如何设计可执行、可终结的整体方案?


03.调解经过

杨律师代理本案后即作出判断:这并非一桩“赢了官司就结束”的案件,而是一场必须“彻底解决”的家庭纠纷。

第一阶段:厘清法律关系,明确底线

杨律师首先对“继承—转继承”的法律关系进行系统梳理,并将各方在四套房产中的潜在份额逐一量化,形成清晰的权利结构图,明确告知各方:“不论感情如何,法院最终只会按法律份额来算。”这张权利结构图,第一次让柴某凌意识到:她主张的150万元,并非“谈判起点”,而是远高于法律赋予的权利。

第二阶段:正面拆解“150万+放弃继承权”的组合诉求

面对柴某凌提出的150万元折价款要求,杨律师选择正面拆解。他通过对四套房产的来源、性质及评估价值进行整体测算,并结合各方依法应享有的继承份额明确指出:即便在房产最终归并至周某景名下,这些房产中本就包含了周某景依法应得的比例,并非“额外多分”。自然也就不可能产生高达150万元的差额补偿。关于放弃继承权的要求,明确告知柴某凌:继承权是法定权利,不能作为交换条件强制剥夺。即便进入诉讼,该主张也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第三阶段:设计“一揽子”解决方案,引导回归理性

在打破对方不合理预期的基础上,杨律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核心思路:通过“产权归并+折价补偿”,实现一次性了断。方案直击各方核心利益:

· 周某景:能否完整取得老房产权,顺利出售,安顿晚年

· 柴某凌:真正关心的并非房子本身,而是自己和孩子能否拿到清晰、稳定、可落袋的利益

在双方确认房屋评估价值无异议的前提下,杨律师进行了精细的测算,最终得出结论:在产权全部归并后,周某景确实需要向柴某凌支付补偿,但是这个补偿款远远达不到150万。也正是在这一刻,柴某凌清楚地意识到:继续坚持高额主张,只会彻底失去主动权。


04.调解结果

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1.房产归属:海淀区双榆树东里房屋、西城区三里河三区房屋归周某景所有;石景山区香山南路房屋、海淀区中关村房屋归柴某凌所有。

2.折价补偿:周某景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柴某凌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人民币35万元。


05.律师解读

1.法律关系的清晰化是调解的基石。面对复杂的“转继承”,首要任务是绘制准确的法律与份额图谱。为谈判提供“标尺”,避免了在基本权利归属上做无谓消耗。

2.“一揽子解决”思维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家庭财产纠纷常环环相扣。本案调解协议一次性解决了四套房产问题,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为当事人节约了巨大的时间、经济与情感成本。

3.在证据不足时,调解是实现公平的更优路径。当各方对赡养贡献的主张均难以被司法完全采纳时,判决往往走向均分。而调解则提供了灵活性,通过“产权归并+差价补偿”的模式,能在法律框架内,更细腻地照顾到各方的现实诉求与情感倾向,结果往往更易被接受与自动履行。


06.案件总结

《礼记》有云:“父子笃,兄弟睦,夫妻和,家之肥也。”然而在继承问题上,对过去的记忆与对未来的期待,往往比遗产本身更容易成为冲突的根源。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在于明确了四套房产的归属,更在于完成了一次艰难而理性的家庭利益重组:它保障了一位老人基于法律权利与现实的晚年安宁,也以合理补偿维护了儿媳与孙子的合法利益,让三代人从对立中走出,在法理与温情之间,重新触摸“家”的温度。法律可以划分产权,但真正弥合亲情的,永远是那份跨越代际的理解与让步。这起案件也提醒每一个家庭:在遗产规划尚未完成时,一旦继承纠纷发生,与其执着于在法庭上争输赢,不如在专业引导下,以“彻底解决”为目标,通过调解,为亲情画下一个清晰而温暖的句号。

诵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杨志峥 深耕遗产继承16年,不仅是家事法律领域的资深专家,更作为律师嘉宾多次受邀参与《第...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6
  • 擅长领域:继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离婚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1110120********16 继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