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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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主任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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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通过遗嘱继承的房子,弟弟有权分吗?

发布者:杨志峥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2170人看过 举报

2024-06-03

律师观点分析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2010年起,北京市老龄办、老龄协会已连续12年在全市开展“孝星”、“孝顺榜样”命名活动,评选出了数百位“孝星”、“孝顺榜样”。

但这天,荣获“孝星”之称的曲乙却把自己的大哥告上了法庭。这场兄弟阋墙的官司究竟从何而起呢?

案情简介:

曲甲和曲乙是两兄弟二人的母亲生前有一套房子。房子是母亲用工龄购买的,但购买时曲甲出了一部分钱,所以母亲立下了遗嘱,约定房子归曲甲所有。

曲甲身为大哥,一向顾念手足之情,因此基于亲情考虑,与曲乙协商后签订了一份卖房收入分配协议,表示愿意将卖房收入的40%拨给弟弟,也就是相当于将本应自己继承的房产分给了弟弟一小半。

签协议时二人兄弟相亲,和和睦睦。可曲乙回到家,看着自己墙上挂着的“孝星”荣誉,却突然感到一阵不甘——明明自己照顾母亲最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遗产明明应该自己拿大头才对啊?

气不过的曲乙转头就推翻协议,要求提高自己的继承份额。无奈之下,曲甲只好找到杨志峥律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案件焦点:

兄弟二人私下签署的卖房收入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曲乙想要凭借“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一点来多分遗产,就一定要先推翻二人签署的卖房收入分配协议。而杨志峥律师辩护的关键,就在于主张协议合法有效。

判决结果:

接到案子后,杨志峥律师的积极辩护,认为曲家兄弟签署卖房收入分配协议,应为权利人对涉案房屋的分配达成了合意,合意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即便赡养义务较多,但协议已对各自份额进行约定,不宜变更。

最终,法院认可了杨志峥律师的观点,认定协议有效,由继承房子60%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律师解读:

曲甲和曲乙二人签订分配协议时,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二人当时真实意思的表达,理应有效。

案件总结:

本案中,曲甲和曲乙的母亲原本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曲甲继承。曲甲出于亲情考虑,才和曲乙签订了卖房收入分配协议。但曲乙却不满足于哥哥让给自己的部分,想要争取更多份额。

杨志峥律师认为二人签订的协议为权利人对涉案房屋的分配达成了合意,合意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不宜变更。

最终,法院认可了杨志峥律师的观点,认定协议有效,由曲甲继承房子的60%份额。

都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希望判决下来后,曲乙能尽快解开心结,跟哥哥重归于好。

诵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杨志峥 深耕遗产继承16年,不仅是家事法律领域的资深专家,更作为律师嘉宾多次受邀参与《第...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6
  • 擅长领域:继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离婚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1110120********16 继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