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先后报道了家庭摄像头遭不法分子非法入侵的事件。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延虎认为:对于观看、买卖他人监拍视频内容的行为,从民法的角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也构成本罪。如不法分子传播含有淫秽内容的不雅视频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不法分子如以牟利为目的的进行传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