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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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主任律师执业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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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 湖南籍 涉嫌诈骗在扬州被成功取保候审

作者:陈志学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11次举报

蒋某 湖南籍 涉嫌诈骗在扬州被成功取保候审

2013年6月20日蒋某(湖南籍)与另外三人在扬州市某区以“缝纫机机芯”为诱饵,以老年人为作案对象,分工协作、进行诈骗,骗取数额较大,案发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羁押于扬州市看守所。

2013年7月3日蒋某家人从湖南老家赶往泰州市区,经过多方打听、查询、了解,后及时找到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陈志学主任寻求帮助,在了解基本情况后,陈律师为其家人进行了比较分析,关键要去公安机关进行及时沟通,掌握案情,再到看守所会见蒋某,再做下一步辩护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后,陈主任第一时间赶往扬州市公安局与承办民警沟通了解案情,当天便又赶往市看守所会见蒋某。在基本掌握整个案情的情况后,陈主任立即准备起草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书,详细写明了本案的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社会危害性、涉案数额均不大,犯罪嫌疑人家属也愿意积极进行退赃,取保候审也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经过与办案机构及检察院批捕部门的多次协调,最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于2013年7月22日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蒋某从新回到了湖南老家生活。

办案感悟:刑事辩护,一定要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武器,及时与办案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及时提出相关正当、合法的申请!最大限度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江苏XX律师事务所主任

XX刑辩律师网首席律师

陈 律 师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主任,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泰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泰州
  • 执业单位: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21220********2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