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再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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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专职律师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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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处理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的作用

作者:陈再雄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23次举报

律师在处理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的作用

笔者近期代理肇事方成功处理一起致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我的当事人王某驾车在国道上行驶时与对面一摩托车碰撞,导致摩托车上的夫妻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即将王某拘留。王某的父亲急切地找到我说,儿子对事故的发生完全没有责任但交警还没认定责任就抓人,这明显有问题,希望我能让交警尽快把人放出来。接受委托后,我与交警交涉,提出在事故责任尚未认定的情况下就把肇事者刑事拘留,证据明显不足。交警部门回答说根据现有证据可以初步认定我的当事人至少是主要责任,拘人不存在问题。作为律师,我非常清楚肇事者在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致二人死亡将要负3至7年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不过我了解到王某肇事后有及时救治受害人并打电话报警的情节,这可以认定为自首。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加上有自首情节,最后争取缓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但王某是个刚参加工作不久并且非常优秀的年轻人,背上个刑事犯罪记录对他将来的人生发展无疑会投下阴影。有没有办法能让他不判刑呢?我考虑了下,只能在事故责任认定上做文章。由于同时死了二个人,当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天天在交警部门闹并提出了巨额索赔要求,交警为息事宁人也希望双方能尽早达成赔偿协议。一般事故赔偿都是在责任认定后才会开始谈,但如果有人死亡,赔偿问题往往会提到事故认定之前。好,我有办法了。我告诉王某父亲,既然受害人家属不等事故认定出来就要赔偿,我们正好可以利用赔偿来交换对我们最有利的事故责任认定。我告诉他,这次事故定同等责任对我们最有利。他有点不理解,次要责任或无责任不是更好吗?我笑了笑说,这你就不懂了。原来他儿子车子投了交强险和不计免赔最高额3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如果认定同等责任,保险公司可以赔到最高额41万;而假如交警认定次要责任或无责任,保险公司赔偿额会远低于41万,这岂不是自己掏腰包帮保险公司省钱?最后,按照我这个思路,肇事方跟受害方达成80万元的赔偿协议,交警认定同等责任,不但王某无罪释放,80万元赔偿款里保险公司要承担41万,他们自己实际只要赔偿39万。

而有一次我接待的一位肇事者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是在外地高速上驾车行驶时撞死了一位横穿公路的农民,虽然他没有责任,但当地老百姓全村出动不要他走,当地政法委为社会稳定也出面“做工作”。在人生地不熟的外地他没有多想,在交警未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地和对方达成了20万元的赔偿协议。后来交警认定他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保险公司只能给他赔偿11000元。这个时候他才来问我怎么办,为时已晚。但是,如果他在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前咨询我,我会给他支招:要么坚决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再与对方签订赔偿协议,要么先达成协议但要求交警必须认定次要责任。

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往往同时涉及到刑事责任、侵权赔偿责任和保险理赔等错综复杂的问题,无论是肇事方还是受害方都应该在第一时间求助律师并借助律师的专业化运作实现损失的最小化。 

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加入江西杨西律师事务所(已更名为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现为江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九江
  • 执业单位: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420********7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