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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强律师
执业资质:1370720**********
执业机构:上海至合(潍坊)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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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赵连强律师|时间:2017年06月05日|分类:股权纠纷 |599人看过
潍坊市xxx酒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参会股东:
议程:经股东会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1、股东xxx将30%股权转让给xxx,转让价款为 元。
2、股东xxx将25%股权转让给xxx,转让价款为 元。
3、股东xxx将5%股权转让给xxx,转让价款为 元。
4、公司章程根据本次股东会决议做相应修改,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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