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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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简称乙方):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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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有 权的位于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一年时间。
三、该房屋押金为 仟 佰元整(小写: 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仟 佰元整(小写: 元)。支付方式:乙方每 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 万 仟 佰元整(小写: 元),并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清,银行转账支付租金时有转账记录则可。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因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合同解除时,乙方须缴清欠费。如因乙方窃水、电、气等收到行政部门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合同解除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解除租赁合同,无须退还已缴纳押金。
七、甲方授予乙方该房屋的转租权,乙方可以将该房屋内的剩余卧室转租给他人使用。
限定条件:次承租人须为:① ;② 。
若乙方违反上述转租权的限定条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扣除房屋押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证明损失金额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租赁合同书。
九、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5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