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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律保障四重认证
这几天网络上爆出了 油罐车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运输大豆油的新闻,听了之后毛骨悚然! 煤油和大豆油混合会导致大豆油污染,对百姓消费者的健康必然造成危害。百姓食品的安全如何保障真的不能儿戏。
在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运输和储存有严格规定,今天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角度谈谈这样的司机及其运输公司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
第八十五条规定,运输食品的工具和设备应当清洁、卫生,并防止食品污染。运输散装食品应当有专用的装卸、运输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食品原料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混入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司机的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司机的行为涉嫌违法,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如果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如大规模食物中毒或其他健康问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运输公司的处理
运输公司如果未能遵守食品安全运输规定,导致食品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如果运输公司明知或应知司机的违法行为却未加以制止或处理,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