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华兼职律师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海事海商涉外法律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涉外仲裁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货代纠纷之滞箱费和处理方式

发布者:李孝华兼职律师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2日|分类:劳动纠纷 |3021人看过

货代纠纷之滞箱费:

滞箱费:船公司集装箱的提供给货代企业或发货人试用,按照行业惯例会有7天左右的免费试用期,包含在运费中,如果超过约定的时间使用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称之滞箱费。船到目的港后,货代企业应当及时安排提货以免产生滞箱费。

货代纠纷之处理方式: 

一、货代公司的应对措施

在港口可能出现滞箱费的情况下,货代企业或收货人如果处理不到位,就可能会承担滞箱费。货代企业注意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一旦出现无人提货或者海关扣押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下家或者工厂,货物无人提货或者被扣押的情况,要求他们即使采取措施,并告知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这一措施意味着货代企业已经尽到谨慎、及时告知的善良管理人的一般注意义务。(二)货代企业应该积极与船公司或船代保持沟通,尽力做到减损和止损,当下家货代或者工厂迟迟没有处理货物的动作后,货代企业可以通过购买集装箱等措施阻止滞箱费用等的进一步扩大。否则货代企业懈怠止损措施可能会承担部分责任。

二、滞箱费计算方法

船公司一般按照货物占用集装箱的时间过长,累积下来的滞箱费远远超过集装箱本身价格。部分法院认为,虽然承运人都有在网页上公布其滞箱费费率,也为业内广为知晓,但法院认为不能无限制的计算下去,往往计算的结果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一般海事法院以重新购置一个或1.5个新的集装箱为滞箱费的最高限额。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