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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原因尚不明确,谁来担责?

发布者: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8月31日|分类:交通事故 |464人看过


近日,在福建漳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与迎面驶来的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后的白色轿车斜停在路边,另一部小轿车发生起火,事故造成五死二伤的结果。至于原因为何,目前尚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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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本事件中,如果其中一位司机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导致五死二伤的结果,那么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就属于“发生重大事故”。

 

就目前报道来看,本次事件属于重大事故。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日常生活中,酒后驾驶、闯红灯、不按通行规则让行等违法行为依然屡见不鲜,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生命没有彩排,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车祸猛于虎,一定要小心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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