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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后有什么法律效果?

发布者:刘丹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234人看过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违反上述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湖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3.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上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4.内涵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合同接触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从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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