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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能否撤销

发布者:天津硕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3月31日|分类:劳动纠纷 |374人看过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能因为合同到期,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解除了之后是否能够撤回?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通知到达对方之前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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