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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露露律师
执业资质:1370220**********
执业机构:山东无他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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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柳露露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168人看过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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