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萍律师
张宝萍律师
天津-南开区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返还彩礼有依据吗

作者:张宝萍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1次举报


返还彩礼有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方在跟男方分手后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退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已经结婚,但是确未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离婚后女方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在不断地探索和创新中,目前在立足天津的同时,业务遍及周围城市,为客户提供高效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南开区
  • 执业单位: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20120********15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