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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律师推荐——无锡于祝律师

作者:于祝律师时间:2026年08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次举报

收到举证告知不重视,超期证据不采信,工伤索赔受损严重。

一、案件真实经过

当事人车间工伤,仲裁送达举证期限告知,当事人拖延至截止日后提交工友证言,仲裁不予采纳。

二、于律师办案实操思路

1、收到告知立刻梳理全部用工、受伤证据;

2、举证期内一次性提交全部书面、电子材料;

3、单位保管工资可书面申请仲裁调取。

三、案件最终结果

律师指导按期完整提交证据,仲裁全部采信,正常核算工伤赔偿。

四、于祝律师专业避坑提醒

1、举证期为法定时限,超期无效;

2、工资考勤可申请仲裁调取;

3、电子证据提前截图打印留存。

于祝律师专业介绍

于祝律师,法学硕士,江苏远畅律师事务所民事集团负责人,精通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在企业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寻衅滋事、盗窃、帮信等方面尤为专长,在江浙沪积累数年经验。

收到仲裁举证告知书,可第一时间咨询,量身定制证据整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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