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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江浙沪律师推荐——无锡于祝律师

作者:于祝律师时间:2026年08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次举报

企业以员工社保不在本单位为由拒认工伤,二审法院直接推翻该说辞。

一、案件真实经过

当事人入职建筑公司,接受考勤管理,工作受伤,企业以社保挂靠为由主张劳务关系,一审确认劳动关系后企业上诉中院。

二、于律师办案实操思路

1、劳动关系看管理从属,社保缴纳单位不改变用工事实;

2、提交排班、工作微信证明单位实际管控当事人;

3、二审当庭驳斥企业虚假劳务主张。

三、案件最终结果

中院驳回企业全部上诉,维持劳动关系判决,顺利申报工伤。

四、于祝律师专业避坑提醒

1、实际在岗即构成劳动关系,与社保无关;

2、单位以此拒赔可仲裁、起诉;

3、劳动关系确认是工伤申报前提。

于祝律师专业介绍

于祝律师,法学硕士,江苏远畅律师事务所民事集团负责人,精通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在企业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寻衅滋事、盗窃、帮信等方面尤为专长,在江浙沪积累数年经验。

单位以社保为由不认工伤,可第一时间咨询,量身定制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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