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泽东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知识产权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侵权

  • 服务时间:08:00-21:59

  • 咨询热线:13121975315查看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发布者:孟泽东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3026人看过

  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分别是什么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其他情形。

  8、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注:本文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立场,仅供读者参考,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北京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12197531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1112

  • 昨日访问量

    5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孟泽东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