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彩礼是否需要返还的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是否需要返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对这方面也有所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法院是不支持的。
一、哪些属于彩礼的范围?
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并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彩礼范围未予明确。在实务中可以看出,彩礼并不仅仅限于金钱,除了金钱外,实物也属于彩礼。那么,有些给付是不属于彩礼的,一下情形不属于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应当返还多少?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将彩礼全部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将彩礼全部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把彩礼酌情的返还:
a.需要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下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b.需要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三、怎么样才算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1)给付人为了结婚,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的;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的;
(3)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的;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