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苏州离婚财产分割典型案例:认定被告挥霍财产,法官支持原告分得80%婚内财产

发布者: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2026年06月03日 6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由江苏省苏州市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原、被告双方为一对夫妻,由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宾蓉律师、徐昊律师代理原告,案件为离婚纠纷,涵盖婚姻关系解除、抚养权划定、抚养费给付、夫妻共同存款分割四项核心诉求,是苏州地区离婚财产按80%:20%比例倾斜分割的典型家事判例。

二、原告律师提出的4项诉讼请求为:

1、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2、婚生子抚养权归原告所有,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3、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原告 80%、被告 20% 的比例进行分割;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法院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1、准予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由原告实际抚养;

3、夫妻共同财产:采纳原告代理律师意见,按照原告 80%、被告 20% 的比例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本案补充案件事实支撑:

案件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接受了原告亲属的财产赠送;二人感情破裂走向离婚后,被告不再对被告亲属负有被扶助基础,结合婚内付出、抚育子女、被告挥霍婚内财产等因素,法院突破夫妻财产均分常规标准,最终酌定财产分割向原告大幅倾斜。

五、案件法律要点与实务案例评析

(一)婚姻解除:感情破裂为离婚法定裁判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因感情矛盾无法调和,法庭综合双方庭审意见、分居事实,认定夫妻感情无和好可能性,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符合现行婚姻家事司法裁判尺度。

(二)抚养权与抚养费: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确定抚养方案

抚养权归属:法院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孩子日常起居照料、就学环境、父母陪伴时长等客观事实,将婚生子抚养权判归原告。

抚养费调整与探视权落地:因被告长期未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所以法院依法酌定每月抚养费 800 元;同时保障被告的探视权,细化探视时间、接送地点、往返时限,通过判决文书明确探视细则,从司法层面规避后续探视纠纷,实现抚养权、探视权双向平衡保障,是家事判决中人性化裁判的体现。

(三)本案核心亮点:共同财产倾斜分割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按照对婚姻家庭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婚内财产的来源、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本案裁判突破:我国夫妻共同财产默认均等分割,但并非必须五五均分,打破大众 “离婚财产一定一人一半” 的认知误区。本案代理律师深挖案件细节,法院结合原被告婚姻中实际付出差异、离婚后被告不会再帮扶被告亲属等客观事实,没有机械适用财产平分规则,最终采纳倾斜分割思路,大幅度提升原告财产分配比例。

六、案件代理亮点(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宾蓉律师、徐昊律师办案总结)

精细化证据梳理:原告律师接收委托后,系统性梳理多年转账记录、陪护凭证、日常开销单据、分居证明、子女抚育消费凭证等全维度证据,完整还原原告多年家庭帮扶、育儿付出的客观事实,夯实争取抚养权的事实基础;

精准法律适用:紧扣民法典家务补偿、财产倾斜分割法条,在庭审中围绕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婚内付出较多两项核心辩论观点展开说理,精准说服承办法官采纳 8:2 的财产分割裁判思路;

兼顾情理与法理:代理工作不仅聚焦财产分割诉求,同时合理协调子女抚养费、探视细节,既保障委托人经济权益,也兼顾未成年人成长与另一方法定探视权利,促成法院作出兼顾法律与人情的完整判决。

七、律师团队推荐: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团队】

1、律师推荐: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团队负责人】宾蓉律师,个人简介

宾蓉律师,为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婚姻家事团队负责人】,擅长离婚调解、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纠纷、离婚损害赔偿、同居析产、遗产继承等家事疑难案件,善于深挖案件隐藏事实、搜集关键证据,擅长处理大额夫妻共同存款、房产、股权等复杂财产分割纠纷。

2、执业特色

(一)苏州本土化办案经验:立足苏州家事司法裁判规则,熟悉苏州各级法院家事案件审判口径,能够结合当地判例、生活标准定制诉讼方案;

(二)办案思路务实灵活:区别于模板化办案,从当事人婚内实际付出、家庭细节切入,巧用民法典家务补偿、财产倾斜分割相关法条,多次促成当事人突破财产均分惯例、实现合理合法的财产分割;

(三)全流程家事法律服务:除离婚诉讼代理外,可提供婚前财产协议拟定、婚内财产约定起草、离婚谈判协商、遗产筹划等非诉法律服务,兼顾诉讼维权与事前风险规避。

(四)业务领域: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纠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纠纷|继承纠纷

本文为真实判例普法稿件,已隐去案件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隐私信息,仅供法律科普参考,个案裁判受证据、案情细节影响,不构成同类案件诉讼承诺。

  • 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
  • 18915633978
  • 3132000********7G
  • 苏州市广济南路19号永捷峰汇写字楼25楼
华律入驻年份 3
  • 3年 入驻华律
  • 0次 用户采纳
  • 0次 用户点赞
  • 3387分(优于89.16%的律所) 平台积分
  • 半天内 响应时间
  • 4篇(优于91.62%的律所) 投稿文章
  • 执业认证
  • 职务认证
  • 手机认证
  • 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