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雁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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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砍伐自己家种的树被判二缓三!法院提醒:自家种的树也砍不得!未经许可伐树要付刑事责任!

发布者:苟雁超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1594人看过


自己种的树,我想怎么砍就怎么砍,这样“任性”的做法真的可以吗?


答案是不可以!砍伐自家林木也要讲“规矩”,否则将涉嫌违法。

2022年6月17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合并开庭审理了由江南区检察院提起的被告人焦某滥伐林木罪一案以及该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因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自行雇请他人砍伐自家林木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9月14日,被告人焦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自家种的速生桉林。经鉴定,被砍伐林木面积0.72公顷,采伐立木蓄积量107.5立方米,采伐株数1924株。


2021年10月15日,焦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江南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滥伐林木罪向江南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违反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根据其滥伐的数量及具体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同时,被告人焦某无证滥伐树木且数量巨大,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危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人类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故为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呼吁和教育社会大众保护生态环境。


故对公益起诉人提起的要求被告焦某采取补植复绿的修复生态环境,在异地补种树木1924株并通过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就其滥伐林木造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请,法院均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森林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生态、社会和财产的多重属性和价值,不仅属于林权所有人,更属于国家和全社会。


我国森林法明确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使是采伐自家种植的林木,也应当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否则被视为违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20m或者幼树500-1000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50-100m或者幼树2500-5000株为起点。 

来源:江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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