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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问答系列第一期之封存病历

作者:柯丹妮律师时间:2026年08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次举报

封存病历攻略

问题总览:是否必须封存病历?如何封存病历?是否必须患者本人或者家属封存?未出院能否封存病历?封存病历不全怎么办?封存病历由谁保管?封存病历必须是原件吗?封存病历示例

1、是否必须封存病历?

答:不是,封存病历并非案件必经程序,封存病历一般被认为是避免医方再添加、减少、更改病历的手段,如果患方已经复印出一套完整的医方盖章病历,嫌麻烦的可以不必再去封存病历,在患方已经复印病历的情况下,医院一般不会冒着可能被认定为篡改病历的风险再去更改病历(不排除个别医院胆大妄为,笔者也确实碰见过)。

2、如何封存病历?

答:联系医院医务处、医患办或者法制办封存并复印一套已封存病历,如医院拒不配合,可打当地卫健委要求封存病历。

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医疗机构申请封存病历时,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3、是否必须患者本人或家属封存?

答:不是,患者本人或者死亡患者家属可委托他人封存,携带委托书(一般医院就有模板)、患者证件或患者死亡证明、关系证明、委托人证件、受托人证件。

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4、未出院能否封存病历?

答:可以,运行中的病历可以封存,只是可能封存的病历不全,后期医院仍可补充。

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第二十六条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5、封存病历不全怎么办?

答:如封存的是运行中的病历,病历不全是很正常的情况,可以再次进行封存,未封存的,申请鉴定时医院也可补充提交未封存病历。

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第二十六条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6、封存病历由谁保管?

答:由医方保存。

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

7、封存病历必须是原件吗?

答:不是,原件或复制件均可。

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8、封存病历示例(根据法律规定需有封存清单,但是很多医院封存时并无,没有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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