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就想着到时间了二次起诉肯定能判,结果第二次呢,还是没有判下来。为啥?因为你没有弄明白里面的门道。
第二次起诉想让法院判离,这三个条件缺一个都不行。
第一,必须有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的判决书”
如果你拿的是撤诉的裁定书,或者调解和好了,都不能算数。这也是为啥一直劝大家,第一次起诉千万别撤诉。有的fa官会说:“反正第一次也判不离,你撤诉吧,半年以后再来。”但法律上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要的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你撤诉了,再次起诉,法院还是当第一次来审。
第二,分居必须满一年,这个时间是从第一次判决生效那天开始算的
从那天起,两个人实实在在分居一年,中间不能有和好、共同生活的情况。还有一点很多人搞错了,分居不是分床、分房睡,而是两个人在不同的地方各过各的,互不关心、互不联系、互不干涉。
第三,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
光搬出去还不够,得让fa官知道你们分开是因为感情破裂。最好发一份分居声明说清楚:因为感情不和,从今天起,你们俩正式分居,这样手里就有了证据。
这三个条件都满足,按照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到法院,就应当判离。“应当”就是说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判离。
有些人第一次起诉就判离了,是因为证据准备的扎实。也有人觉得第一次如果不判离,就是走个过场,这个想法要不得。第一次起诉,其实是为了第二次打基础的关键,第一次做好了,第二次就顺顺当当了。
法律越来越完善,也越来越便民。如果不想来回跑,可以直接线上起诉、网上立案、申请视频开庭。不用对方同意、没有冷静期、不用来回跑、全国各地都可以办理,方便快捷又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