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返还彩礼的情形、彩礼的认定范围、高额彩礼的认定、彩礼返还的比例为主要方向,从实务判例出发,梳理和规整:
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生活中常见的情形:
男女双方订婚了但没有领取结婚证;有的甚至举行了婚礼,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分手了可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领取结婚证,但一直没有生活在一起,离婚时可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花了高额彩礼结婚领证了也共同生活了,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可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掏空家底甚至借债支付高额彩礼领证结婚共同生活了,离婚时不要彩礼,男方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低保、绝对困难)。
哪些财物可以认定为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从判决书中总结彩礼认定的情形:
2025年湖南省武冈市婚约财产纠纷的判决书内容
案情简介:
男、女双方于2023年4月网上认识,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男方经常给女方转520、800元等小额红包。同时,女方也会给男方小额红包转账。后来,男方带女方回家见父母,男方父母给女方见面礼5200。当年6月举行订婚仪式,女方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均到场。订婚当天男方父母给女孩礼金32800,给女孩父母礼金10280,同时也给女方的其他亲属的红包礼金。双方订婚共同生活期间,男方的父亲在女方生日,甚至节假日时多次给女孩转账共4200元。女方也会不定期给男方母亲和妹妹红包转账。同居期间,男方多次转账给女孩共计48000元。女孩也多次向男方转账。2025年4月份女方怀孕,双方因生活琐事以及是否保留胎儿产生分歧导致分手。女方于5月份做了人流手术,并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后男方(原告)起诉女方(被告)返还彩礼66080元及转账款49288元。
(本文对转账款判决内容不做截取和分析,只针对彩礼部分截取判决内容)
法院认定如下:
原告在订婚前几天给被告的见面礼5200元以及订婚当天给被告的礼金32800元、给被告的母亲礼金10280元,合计48280元,属于原告为实现结婚目的附条件给付被告的彩礼。原告给付被告见面礼5200元之前,双方之间存在数百元、一千余元的相互转账款,因金额较少,属于原、被告之间为促进感情的赠与款,依法不应认定为给付彩礼与返还彩礼;订婚当天,原告给被告其他亲属的红包礼金若干,属于原告为促进亲情给予被告的亲属的赠与款,依法不应认定为给被告的彩礼,且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给付红包的数量与礼金的金额,依法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原、被告订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原告的父亲给被告的转账款4200元,部分系生日、节假日时给付价值不大的礼金,依法不属于彩礼范畴,不应认定为给付彩礼。
因此,原告给付被告的彩礼为48280元,对原告提出的其他红包、转账款为彩礼的诉讼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原、被告订婚后共同生活约两年且被告已怀孕,被告擅自解除婚约并中上妊娠具有一定过错,本院结合双方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酌情确定由被告按比例返还原告彩礼15000元。
高额彩礼的认定
因地而异,因人而异。
判断彩礼是否属于“高价”,并非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考量的因素包括:
1.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给付方家庭经济状况,比如彩礼价值在给付方家庭经济总量中的占比等;
3.当地习俗。
以下是一个支付高额彩礼,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要求彩礼返还的案例视频。(第一次用软件做视频,请多包容,软件只给一次免费试用的机会,两个人对话的音频生成一个人的音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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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返还的比例,法院有自由裁量权,综合考量如上述法条所规定。
比如:双方过错的认定,之前就有判例中法院认为:男方和女方订婚同居3年,后双方产生矛盾分居,男方在和女方有矛盾期间,没有积极面对、充分沟通,直接提起诉讼,从一般认知角度来看,认为男方是属于悔婚的一方。
这种在判决返还比例时就会偏向无过错方。
法律知识补充
诉诉讼主体:婚约财产纠纷通常以双方为当事人,实际给付/接收彩礼的父母可列为共同原告/被告。
特殊情况: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如果夫妻一方提出彩礼由父母给付或者由父母接收,可以另案起诉。
实务中常见证据:转账记录、收条、聊天记录、媒人证言、现场录像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