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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原告主张赔偿事项的策略

作者:柯丹妮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次举报

医疗纠纷原告主张赔偿事项的策略

一、原告主张被告赔偿责任的策略

策略:

如果鉴定意见不是全部原因,原告主张被告赔偿责任,可以参照鉴定意见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比例,稳妥的做法是,主张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说明:

医院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不同于鉴定意见中的原因力大小,但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鉴定意见中确定的原因力大小范围内确定医院的赔偿责任。法院可能会参照《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附录A参与程度分级和判定规则确定医院的赔偿责任。【A.1 参与程度分级 按照人身损害在疾病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因果关系类型),依次将人身损害参与程度分为以下六个等级:a) 完全因果关系:96%~100%(建议100%);b) 主要因果关系:56%~95%(建议75%);c) 同等因果关系:45%~55%(建议50%);d) 次要因果关系:16%~44%(建议30%);e) 轻微因果关系:5%~15%(建议10%);f) 没有因果关系:0%~4%(建议0%)。】

但是鉴定意见只是一个证据,法官可以决定用或者不用,或者怎么用,理论上法官判决医院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有可能低于或者超出鉴定意见的原因力大小的。实践中也有案例,法院超出鉴定意见的原因力大小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比如鉴定意见为次要原因,法院判决医院承担60%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鉴定意见不是全部原因,原告主张被告医院的赔偿责任,可以参照鉴定意见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比例,稳妥的做法是,主张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原告主张具体赔偿项目的策略

策略:

如果原告不按全部责任主张被告医院的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一个具体数额,按全部责任主张;其他赔偿项目一般按照赔偿比例主张。例外情形:鉴定费在有些案例中有按全额支持的,鉴定费可根据受案法院既往案例的惯常做法考虑按全额主张,还是按赔偿责任比例主张。

说明:

一般情况下,法院对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为:

1、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情确定,不按赔偿责任比例计算。

2、鉴定费(包括医疗损害鉴定费以及伤残等鉴定费),有的案例,如果医院有责任,医院全额承担;较多案例,医院按照赔偿责任比例赔偿鉴定费。

3、医疗费,有的案例,表述为“合理分担”,由法官酌情确定具体的医疗费赔偿数额(案例中,具体医疗费数额的计算实际也是参照赔偿比例),有的案例是直接表述为按照赔偿比例计算医疗费赔偿数额。

4、查询到的案例中,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都是按照赔偿比例计算医院赔偿数额的。

所以,如果原告不按全部责任主张被告医院的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一个具体数额按全部责任主张;其他赔偿项目一般按照赔偿比例主张。例外情形:鉴定费在有些案例中有按全额支持的,鉴定费可根据受案法院既往案例的惯常做法考虑按全额主张,还是按赔偿责任比例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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